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却不能不说,因为它牵动着亿万父母的心,更关系着祖国的千秋大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记者见闻一
他是北京市一位老知青的孩子,年仅13岁,因父母离异,又无房栖身,母子俩靠着好心人的帮助,常年借住在某单位的仓库里,每天都要等待工人们下班后,母子才可以安歇。久之,小孩子便产生了强烈的渴望:我要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于是,他参与了盗窃,窃得人民币8000多元。当他被公安局逮捕时,他稚嫩的眸子淌着泪对母亲说:“妈妈,8000块钱能买一间房子吗?”
记者见闻二
在江苏省东台市公安局里关押着一伙由14名未成年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他们自1999年6月以来,先后作案14起,窃得游戏机节目板、电脑、VCD等物品,总金额达2万余元。这14人当中,年仅15周岁和不满14周岁的孩子就有10名,占团伙人数的71%。
记者见闻三
在北京市少管所里,某重点高中的一名高材生李某,因踢球时表现得骄狂,受到观众席上一名学生的批评与指责,李某非但没有收敛自己,反而暴跳如雷地与之谩骂。之后李某的虚荣心仍没得到抚慰,第二天他携带尖刀找到那位同学,要求他当众向自己认错,这位同学毫不畏惧,断然拒绝。于是,惨剧发生了,李某用尖刀刺进这位同学胸膛,致使他当场死亡。李某也因此走上了漫长的服刑之路,事后学校的老师们惋惜地说:“我们损失了两名有希望走进大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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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上述案情,谁不痛心疾首,扼腕惋惜?虽说这只不过是亿万少年当中的极少部分,但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却不容忽视。如何对待这些特殊的个体,帮助他们走出泥潭;如何为所有的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当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