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臧友维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药品再注册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建立健全药品再注册受理、审查、审批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药品再注册工作的顺利完成。
此项工作将持续到2010年9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