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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种违法医药产品下柜 重点打击6类虚假广告

  昨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该局将于9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6类虚假广告宣传,今年1-9月份已对36种违法广告产品实施强制下柜。

  据省药监局副局长刘桂生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6类虚假广告宣传:

  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广告中以患者、专家的身份,推荐商品服务,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产品功能和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传播媒体发布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进行宣传;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疗效。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