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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发布
在总结全国26个省(区、市)的55家全国中医药特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首次针对社区中医药服务制定的工作指南——《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8月12日发布。

  《指南》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的中医类别医师数应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要保证每个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开展全科医师团队服务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团队至少配置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示范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规律性经验和规范性做法进行提炼、整理,起草制定了该指南。《指南》分前言、中医药科室建设、中医药人员配备及培训、中医预防与养生保健、中医医疗、中医康复、中医健康教育7个部分。内容涵盖社区中医药服务政策、管理、网络、队伍、服务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