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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药下乡也需返城
 新医改方案的出台,正式拉开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逐步落地的序幕。新医改方案中提出,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其中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这3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新医改财政投入8500亿元,中央财政投入3300多亿元。可以预见,医药市场需求,特别是基本药物市场扩容将进一步提速。业界普遍认为,已经全面覆盖的“新农合”和加速覆盖的“新城合”至少会带动1000亿元以上的药品市场需求,大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将首当受惠。

  基本药物由于大都属于普通临床必需药品,行内统称为普药。普药使用面广泛、价格相对较低的特点,决定了其在用药水平不高的广大乡镇医院和农村门诊具有较大的需求。特别是2003年国家启动了“新农合”医保政策后,农村药品市场需求得到激发,“普药下乡”的营销策略成为医药企业的共识,甚至有营销人士将农村药品市场开发比喻为第三终端的“蓝海战略”。2008年,“新农合”实现全面覆盖8亿多农民,参合农民人均100元的农保费用可以直接带来800多亿元的医疗市场需求。由此说明,普药在农村市场的潜力的确巨大。

  由于城市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医保水平特别是职工医保标准相对较高,以及二、三级医院“以药补医”现象较为普遍,加上药品招投标竞争在城市率先推广,故零售价格高、销售差价大的药品在上述环境下往往“畅销无阻”。众多低价普药产品逐步被排斥出城市医院市场,甚至社区医院也不受欢迎,比较典型的现象之一便是经典抗生素老药青霉素钠盐粉针已经在城市医院“难觅踪影”。

  其实,从合理性用药和经济性诊疗角度考虑,普药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院初级治疗中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外资、合资药企大的普药凭借优品牌、高价格在城市医院和社区医疗中占据着很大的市场份额。由此,普药生产企业在做好下乡营销的同时,也应该顺应政策,做好返城科学推广。新近出台的新医改方案中有关基本药物制度与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医保推行异地结算、进城农民工不断增加、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等新形势中已突显了普药返城营销日益增长的市场潜力。

  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国家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加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2011年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为实现消除医保网的“缝隙”,我国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在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的同时,我国还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国家将加大社区医院建设力度,3年内全国将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建设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从上面所述政策来看,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与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医保、新城合与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的逐步一体化,以及新医改方案要求的倡导科学、合理、经济、规范用药保障人民健康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普药在一些“城市空白”市场的需求量将会得到合理增加,必将会从农村又重新走向城市医疗市场发挥合理用药的作用。如重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07年青霉素钠盐粉针临床用量名列前茅便是有力例证;国内重点抗生素生产企业之一的鲁抗医药,通过积极参与支持济宁医学院单病种限价医疗试点改革,合理推广社区普药应用,其主导产品青霉素类普药的销量又重新在二、三级医院获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