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玛斯特健身中心会员积分制度——高温瑜伽|健身俱乐部|健身房|健身会所|健身卡|健身器材|
2007/6/16 15:23:14
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会员,规范俱乐部的规章制度,玛斯特健身中心从即日起
开始实施会积分制度,凡在玛斯特健身中心消费的会员都可以纪录每一次的消费金额,同积累相应分。具体积分制度如下:
积分规则
会员在玛斯特健身中心消费,即可获得与消费金额相应的的积分:
每消费满1000元积10分可获得6.8元
每消费满2000元积20分可获得7.8元
每消费满3000元积30分可获得8.8元
每消费满4000元积40分可获得9.8元
每消费满5000元积50分可获得10.8元
以此类推……
-积分方式:
积分方式分两种:个人消费积分和推荐消费积分。
-个人消费积分:
会员本人在俱乐部消费,累计一定金额,获得相应的积分。
-推荐消费积分:
会员推荐他人成为俱乐部会员,其推荐会员首次消费推荐人都会取得消费者一般的积分。
-积分使用办法:
积分可用于俱乐部(除饮料外)所有商品的消费。
-特别提示:
1、 积分从2006年12月18日起开始计算累计,此 日期前消费不计算积分。
2、 积分不能用于特价商品的消费。
3、 兑换成功后,将扣除相应积分,只要符合积分兑换规则,可任意兑换商品,件数不限!再次消费后将自动加上消费后的积分。
咨询热线:13678887705 姜先生
地址:市南区基隆路四号
最终解释权归玛斯特健身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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